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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的典章如何詮釋公義

  筆者曾領受了『甚麼是誡命、律例、典章、命令、吩咐、法度』, 亦曾寫下了下面的一段說話,可以作為本文的一個引子 :   沒有人真能完全掌握『誡命、律例、典章、命令、吩咐、法度』 的定義,因為沒有人可以為   神的說話下出定義,只有   神自己 才能,人類無法互相商討,然後達成一種標準共識,去定義出甚 麼是律例,甚麼是法度,只有神才能,祂就是藉著摩西的記錄, 去表達甚麼情形是律例,甚麼情形是法度,而不是以我們所知道 的人類經驗,反過來說這些人類文化所指的就是律例,就是法度。   有關該文的詳細內容,可直接查看 : 『 甚麼是誡命、律例、典章、命令、吩咐、法度 』   在摩西的詳細記載裡面,筆者曾歸納出『典章』就是執行律例的 『程序』、『行動指引』和『執行細節』,在下面的經文裡面可 以看見   神直接道出一些典章的內容,亦可以作為『典章』的例 子 :   出埃及記第二十一章 1 你在百姓面前所要立的典章是這樣. 2 你若買希伯來人作奴僕、他必服事你六年、第七年他可以自由、白白的出去。 3 他若孤身來、就可以孤身去.他若有妻、他的妻就可以同他出去。 4 他主人若給他妻子、妻子給他生了兒子、或女兒、妻子和兒女要歸主人、他要   獨自出去。 5 倘或奴僕明說、我愛我的主人、和我的妻子兒女、不願意自由出去. 6 他的主人就要帶他到審判官那裏、〔審判官或作 神下同〕又要帶他到門前、   靠近門框、用錐子穿他的耳朵、他就永遠服事主人。 7 人若賣女兒作婢女、婢女不可像男僕那樣出去。 8 主人選定他歸自己、若不喜歡他、就要許他贖身 ............   大衛在典章的理解獨特而透徹,原來他本身並不認識   神的律例 、典章和法度,但一個慘劇卻把大衛完全改變,故事是這樣的 : 在江山稍為穩固的日子,大衛曾打聽約櫃的下落,並刻意運回 新都耶路撒冷,由於當時他對律例典章不清不楚,所以在約櫃運 送途中,發生了『牛失前蹄,烏撒伸手攙扶約櫃,被   神即時擊 殺的悲劇』。   撒母耳記下第六章 4 他們...

怎樣理解誡命、命令、吩咐、律例、典章、法度

筆者信主超過三十年,從來不曾研究題目上的這些名詞,及至發 現了一個很有趣的課題,才真的稍為認真去思想、求問這些名詞 的意思。關於那個有趣的課題,就是『使徒的書信是否等同   神 的話語』 ? 筆者無意糾纏在這個課題上,但新約聖經裡有一個記 載,就讓我要好好研究摩西五經的決心。那一段經文是這樣的 :   使徒行傳第二章 46 他們天天同心合意恆切的在殿裏、且在家中擘餅、存著歡喜誠實的    心用飯、 47 讚美 神、得眾民的喜愛。主將得救的人、天天加給他們。   徒行傳第十七章 11 這地方的人、賢於帖撒羅尼迦的人、甘心領受這道、天天考查聖經、    要曉得這道、是與不是。 12 所以他們中間多有相信的.又有希利尼尊貴的婦女、男子也不少。   近代有些很有心的信徒例如 Bart Ehrman 出版了『新約福音書可靠嗎?』 力證四福音書有可能曾受到有意或無意的竄改,他的理據亦有很多合理 的觀點,筆者亦無意捲入這些爭論,但筆者所引用使徒行傳第二章及第 十七章的經文,這些內容與絕對真理無關,只是闡述一些事件,有很大 的可能性是不會作假,沒有被竄改的動機、可視為可靠的經文吧 ! 在上 述的幾節經文裡,我們可以看到初期教會的信徒因為查考舊約聖經,最 後便得出『福音的道』、耶穌就是彌賽亞的結論,這反而是最重要的指 引。如果 Bart Ehrman 的研究真的道出了四福音書有可能曾受到有意或 無意的竄改,又如果不能將使徒的書信等同 神的話語,為何我們不像初 期的信徒一樣,好好去查考摩西五經呢 ? 大概沒有信徒膽敢反對,膽敢說 摩西五經不是   神的話語吧 !   筆者觀察出摩西是屬於一位『過目不忘』的天才,因此他的記錄 才可以達到完全無誤,在出埃及的四十年間,他按   神的吩咐寫 下了五經,裡面的內容不乏冗長枯燥,包括了一些極之無味的律 例典章,使徒保羅及主耶穌亦曾為此背書 :   提摩太後書第三章 16 聖經都是 神所默示的、〔或作凡 神所默示的聖經〕於教訓、督責、使人    歸正、教導人學義、都是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