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的典章如何詮釋公義

 


筆者曾領受了『甚麼是誡命、律例、典章、命令、吩咐、法度』,

亦曾寫下了下面的一段說話,可以作為本文的一個引子:

 

沒有人真能完全掌握『誡命、律例、典章、命令、吩咐、法度』

的定義,因為沒有人可以為  神的說話下出定義,只有  神自己

才能,人類無法互相商討,然後達成一種標準共識,去定義出甚

麼是律例,甚麼是法度,只有神才能,祂就是藉著摩西的記錄,

去表達甚麼情形是律例,甚麼情形是法度,而不是以我們所知道

的人類經驗,反過來說這些人類文化所指的就是律例,就是法度。

 

有關該文的詳細內容,可直接查看:

甚麼是誡命、律例、典章、命令、吩咐、法度

 

在摩西的詳細記載裡面,筆者曾歸納出『典章』就是執行律例的

『程序』、『行動指引』和『執行細節』,在下面的經文裡面可

以看見  神直接道出一些典章的內容,亦可以作為『典章』的例

:

 

出埃及記第二十一章

1 你在百姓面前所要立的典章是這樣.

2 你若買希伯來人作奴僕、他必服事你六年、第七年他可以自由、白白的出去。

3 他若孤身來、就可以孤身去.他若有妻、他的妻就可以同他出去。

4 他主人若給他妻子、妻子給他生了兒子、或女兒、妻子和兒女要歸主人、他要

  獨自出去。

5 倘或奴僕明說、我愛我的主人、和我的妻子兒女、不願意自由出去.

6 他的主人就要帶他到審判官那裏、〔審判官或作 神下同〕又要帶他到門前、

  靠近門框、用錐子穿他的耳朵、他就永遠服事主人。

7 人若賣女兒作婢女、婢女不可像男僕那樣出去。

8 主人選定他歸自己、若不喜歡他、就要許他贖身............

 

大衛在典章的理解獨特而透徹,原來他本身並不認識  神的律例

、典章和法度,但一個慘劇卻把大衛完全改變,故事是這樣的:

在江山稍為穩固的日子,大衛曾打聽約櫃的下落,並刻意運回

新都耶路撒冷,由於當時他對律例典章不清不楚,所以在約櫃運

送途中,發生了『牛失前蹄,烏撒伸手攙扶約櫃,被  神即時擊

殺的悲劇』。

 

撒母耳記下第六章

4 他們將 神的約櫃、從岡上亞比拿達家裏抬出來的時候、亞希約在櫃前行走。

5 大衛和以色列的全家、在耶和華面前用松木製造的各樣樂器、和琴、瑟、鼓、

  鈸、鑼、作樂跳舞。

6 到了拿艮的禾場、因為牛失前蹄、〔或作驚跳〕烏撒就伸手扶住 神的約櫃。

7  神耶和華向烏撒發怒、因這錯誤擊殺他、他就死在 神的約櫃旁。

8 大衛因耶和華擊殺〔原文作闖殺〕烏撒、心裏愁煩、就稱那地方為毘列斯烏撒、

  直到今日。

9 那日大衛懼怕耶和華、說、耶和華的約櫃怎可運到我這裏來。

10 於是大衛不肯將耶和華的約櫃運進大衛的城、卻運到迦特人、俄別以東的家中。

11 耶和華的約櫃在迦特人俄別以東家中三個月‧耶和華賜福給俄別以東和他的全家。

 

三個月後大衛再次將約櫃運回耶京,在這裡就顯示出這短短的三

個月裡,大衛得知運送約櫃的正確程序,他得到祭司的幫助,從

祭司處取得了摩西五經,不但全數閱讀,按筆者估計,大衛看到

一處經文,所以他還將五經抄錄了一份,因為其中的經文是這樣

:

 

申命記第十七章

16 只是王不可為自己加添馬匹、也不可使百姓回埃及去、為要加添他的馬匹、因

   耶和華曾吩咐你們說、不可再回那條路去。

17 他也不可為自己多立妃嬪、恐怕他的心偏邪.也不可為自己多積金銀。

18 他登了國位、就要將祭司利未人面前的這律法書、為自己抄錄一本、

19 存在他那裏、要平生誦讀、好學習敬畏耶和華他的 神、謹守遵行這律法書上

   的一切言語、和這些律例.

20 免得他向弟兄心高氣傲、偏左偏右、離了這誡命.這樣、他和他的子孫便可在

   以色列中在國位上年長日久。

 

大衛用了不到三個月的時間去抄錄摩西五經,顯然地必須日以繼

夜,甚至廢寢忘餐,日後他的詩歌都有這種痕跡:

 

詩篇第一篇

1 不從惡人的計謀、不站罪人的道路、不坐褻慢人的座位、

2 惟喜愛耶和華的律法、晝夜思想、這人便為有福。

 

對於『典章』,大衛的另一篇詩歌亦表達了他的領受,就是『耶

和華的典章真實、全然公義。』

 

詩篇第十九篇

7  耶和華的律法全備、能甦醒人心‧耶和華的法度確定、能使愚人有智慧。

8  耶和華的訓詞正直、能快活人的心‧耶和華的命令清潔、能明亮人的眼目。

9  耶和華的道理潔淨、存到永遠‧耶和華的典章真實、全然公義。

10 都比金子可羨慕、且比極多的精金可羨慕‧比蜜甘甜、且比蜂房下滴的蜜甘甜。

11 況且你的僕人因此受警戒‧守著這些便有大賞。

 

筆者當然認同這個領受,正如上面曾提及過的,人類無法互相商

討,然後達成一種標準共識,去定義出甚麼是律例,甚麼是典章,

只有  神才能,『公義』亦然! 當人類在其所處的社會生活時,

遇到人事上磨擦、或『犯案』時,只有猶太人的判決的內容是直

接從  神而來的,比方說,在回教國家,小偷被捕後會處以斬手,

而其他國家各有各的判決,無論如何著筆,這些判決是絕對公義

? 任何一個猶太人都確知自己是  神子民的身份,他們每一年

都將摩西五經重看一遍,亦十分肯定裡面的律例、法度、典章都

不是人的想像,而全是  神的命令和吩咐,整個民族的凝聚力和

自身民族的優越感是別國群體所沒有的,中國人自詡文化源遠流

長,很多時自稱為『龍的傳人』,然而猶太人卻自詡是『  神的

選民』,在這裡就看到民族自信心的高下立判!

 

基督教承傳於猶太教,都是認同  神創造地上萬物,山川自然氣

候的運轉,全在祂的手裡,地上塵世中何為對、何為錯,何為公

義,亦是祂說了算,祂更將對錯是非之心植於人的良心之中:

 

羅馬書第二章

14 沒有律法的外邦人、若順著本性行律法上的事、他們雖然沒有律法、自己就

   是自己的律法.

15 這是顯出律法的功用刻在他們心裏、他們是非之心同作見證、並且他們的思

   念互相較量、或以為是、或以為非.

 

有些典章內容是我們難於理解的,但仍有很多生活常見的典章,卻

明顯地可以看出合理而高超,對於小偷的處理,就有這些條文:

 

22:1       人若偷牛、或羊、無論是宰了、是賣了、他就要以五牛賠一牛、四羊賠

        一羊。

 

22:3       若太陽已經出來、就為他有流血的罪.賊若被拿、總要賠還、若他一無

        所有、就要被賣、頂他所偷的物。

 

22:4       若他所偷的、或牛、或驢、或羊、仍在他手下存活、他就要加倍賠還。

 

回教國家會將小偷的手砍掉,文明人會將小偷放進監牢,但苦主

仍是一無所得,然而  神的典章重點要小偷賠還,若他一無所有,

就要被賣,去補償苦主,這才是『公義』。

 從另外的  神的話語中,可以讓我們對『公義』有更多的理解:

 

申命記第四章

5 我照著耶和華我 神所吩咐的、將律例、典章、教訓你們、使你們在所要進

  去得為業的地上遵行。

6 所以你們要謹守遵行、這就是你們在萬民眼前的智慧、聰明.他們聽見這一

  切律例、必說、這大國的人真是有智慧、有聰明。

7 那一大國的人有神與他們相近、像耶和華我們的 神、在我們求告他的時候

  與我們相近呢。

8 又那一大國有這樣公義的律例、典章、像我今日在你們面前所陳明的這一切

  律法呢。

 

  神自稱『又那一大國有這樣公義的律例、典章......』,這表

示在所有人類國家當中,都沒有完全公義的律例、典章,這還不

是相對性的,你不可以想像成在相對之下,神的律例和典章更公

義,而事實上就是  神的律例、典章絕對公義,從另外的一個角

度而言,如果你不知道何謂公義,當你遍看  神的律例和典章,

你就可以理解何謂公義,並且,這些內容是『絕對公義』。

 

申命記第一章

15 我便將你們各支派的首領、有智慧為眾人所認識的、照你們的支派、立他們

   為官長、千夫長、百夫長、五十夫長、十夫長、管理你們。

16 當時、我囑咐你們的審判官說、你們聽訟、無論是弟兄彼此爭訟、是與同居

   的外人爭訟、都要按公義判斷。

17 審判的時候、不可看人的外貌、聽訟不可分貴賤、不可懼怕人、因為審判是

   屬乎 神的.若有難斷的案件、可以呈到我這裏、我就判斷。

 

摩西囑咐協助他管理民眾的審判官按公義去判斷案件,基本上公義

的準則就是  神的律例和典章,然而有些典章內容,在猶太人以外

的人類團體都是沒有的:

 

出埃及記第二十二章

21 不可虧負寄居的、也不可欺壓他、因為你們在埃及地也作過寄居的。

22 不可苦待寡婦和孤兒.

23 若是苦待他們一點、他們向我一哀求、我總要聽他們的哀聲.

24 並要發烈怒、用刀殺你們、使你們的妻子為寡婦、兒女為孤兒。

 

25 我民中有貧窮人與你同住、你若借錢給他、不可如放債的向他取利。

26 你即或拿鄰舍的衣服作當頭、必在日落以先歸還他.

27 因他只有這一件當蓋頭、是他蓋身的衣服、若是沒有、他拿甚麼睡覺呢.他哀

   求我、我就應允、因為我是有恩惠的。

 

有人認為這是神的慈愛,這都是『人』對慈愛的定義,但筆者卻

認為,上述這些內容,亦是  神所表達『公義』的另一個面貌。

如果我們違背這些對人的慈愛,會招致審判,這亦是一種『公義』。

近代人對一些境況有頗傳神的詮釋,就是『好心做壞事』, 

一大早就對猶太人作出這樣的提醒。

 

出埃及記第二十三章

2 不可隨眾行惡.不可在爭訟的事上、隨眾偏行、作見證屈枉正直.

3 也不可在爭訟的事上、偏護窮人。

 

最後,有一個典章內容亦反映出『公義』的另一個讓人震驚的領

:

 

出埃及記第二十三章

4 若遇見你仇敵的牛、或驢、失迷了路、總要牽回來交給他。

5 若看見恨你人的驢壓臥在重馱之下、不可走開、務要和驢主一同抬開重馱。

 

筆者用『震驚』去形容,因為只有一個人將  神的這些典章明確

無誤地表達:

 

馬太福音第五章

23 所以你在祭壇上獻禮物的時候、若想起弟兄向你懷怨、

24 就把禮物留在壇前、先去同弟兄和好、然後來獻禮物。

25 你同告你的對頭還在路上、就趕緊與他和息.恐怕他把你送給審判官、審

   判官交付衙役、你就下在監裏了。

 

40 有人想要告你、要拿你的裏衣、連外衣也由他拿去。

41 有人強逼你走一里路、你就同他走二里。

42 有求你的、就給他.有向你借貸的、不可推辭。

43 你們聽見有話說、『當愛你的鄰舍、恨你的仇敵。』

44 只是我告訴你們、要愛你們的仇敵.為那逼迫你們的禱告。

 

耶穌的教導,並非隨意即興,他對  神的話語是如許溶匯貫通。

有些基督徒會問,『我們還需要守舊約麼? 』,這不是一個智

慧的問題,但卻引伸出兩個結果,昔日以色列民犯罪,很多時

候可以憑獻祭贖罪,但有些故意犯的罪是無法用祭牲除罪的,甚

至會從民間被剪除。我們不用守摩西律法,但我們要守耶穌的

吩咐麼? 他對舊約的詮釋更精準(甚至可以用更辛辣去形容):

 

馬太福音第五章

22 只是我告訴你們、凡向弟兄動怒的、難免受審判。凡罵弟兄是拉加的、難

   免公會的審斷.凡罵弟兄是魔利的、難免地獄的火。

 

27 你們聽見有話說、『不可姦淫。』

28 只是我告訴你們、凡看見婦女就動淫念的、這人心裏已經與他犯姦淫了。

 

舊約的以色列民故意犯罪,無贖罪祭可獻,從民間剪除,新約的

信徒故意不聽從耶穌的吩咐,耶穌有這樣的警告 :『斷不能進天

國。』

 

馬太福音第七章

22 當那日必有許多人對我說、主阿、主阿、我們不是奉你的名傳道、奉你的

   名趕鬼、奉你的名行許多異能麼。

23 我就明明的告訴他們說、我從來不認識你們、你們這些作惡的人、離開我

   去罷。

24 所以凡聽見我這話就去行的、好比一個聰明人、把房子蓋在磐石上。

 

馬太福音第五章

20 我告訴你們、你們的義、若不勝於文士和法利賽人的義、斷不能進天國。

 

『典章』或『耶穌的吩咐』充斥著  神的慈愛,這是要求我們去

實踐,但我們若違背這些命令和吩咐,抗拒  神的慈愛透過我們

在人群中落實,其中最嚴重的後果是『斷不能進天國』,這更是

彰顯  神的公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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