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用了惡的知識便是罪
創世記第二章 15 耶和華 神將那人安置在伊甸園、使他修理看守。 16 耶和華 神吩咐他說、園中各樣樹上的果子、你可以隨意喫. 17 只是分別善惡樹上的果子、你不可喫、因為你喫的日子必定 死。 筆者從前都是支持『原罪論』的人,近期不覺意聽到了一些有關 創世記零碎的經文,在稍為『思想』後卻得出了更深入的領受, 所以才揮筆記錄這些思緒,對原罪論亦稍為有點改觀。引致『原 罪論』的那棵樹上的果子是最大的關鍵,和合本稱為『分別善惡 樹上的果子』,而英文版本則是『 the fruit of the tree of the knowledge of good and evil 』, 分別善惡其實是『善與 惡的知識』。我們首先要了解『罪』與『惡』在這個世界是不存 在的,因為它不是物質,無法量化,無法量度,這世上只有犯罪 的人,只有 神眼中的惡人,他們做了一些事而成為了惡人或罪 人,但『一些事』是有很明確的介定,就是人究竟憑『善的知識』 抑或是『惡的知識』去作出這樣的行為。而『惡的知識』還包含 了人的所思所想。 很多人認為在創世記中,夏娃『犯罪』是因為『不順服』,違反 了 神所禁止的吩咐,但實情大概跟『不順服』只有一些關聯而 已,因為夏娃不是『動用了惡的知識』而犯罪,那時夏娃未吃禁 果,對『動用了惡的知識』毫無所知。 另外,在始祖未吃禁果以先,除了『一項』之外,任何行為都不 是罪,因為 神對人在『法律』上的命令,就只有那麼樣的一項 ,就是『只是分別善惡樹上的果子、你不可喫』。 神沒有命令 人不可說謊,不可貪婪,甚至不可殺人,甚麼時候這些行為,甚 至是動機,當人去試圖去實行的時候,便變成了『犯罪』?保羅 對於這樣的情景表達得很清楚: 羅馬書第五章 13 沒有律法之先、罪已經在世上.但沒有律法、罪也不算罪。 14 然而從亞當到摩西、死就作了王、連那些不與亞當犯一樣罪 過的、也在他的權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