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亞伯與該隱的故事

亞伯與該隱的故事 創世記 第四章 3      有一日、該隱拿地裏的出產為供物獻給耶和華. 4   亞伯也將他羊群中頭生的、和羊的脂油獻上.耶和華看中了亞伯和他的供物. 5 只是看不中該隱和他的供物.該隱就大大的發怒、變了臉色。 6        耶和華對該隱說、你為甚麼發怒呢、你為甚麼變了臉色呢. 7      你若行得好、豈不蒙悅納、你若行得不好、罪就伏在門前.他必戀慕你、你卻要制伏他。 8  該隱與他兄弟亞伯說話、二人正在田間、該隱起來打他兄弟亞伯、把他殺了。   這是人類第一次的嚴重犯罪記錄,但它的源頭並非甚麼世俗的爭 執、甚麼自私、甚麼貪婪、甚麼邪惡的個人慾望,卻是從『屬靈』 的領域展開的,只是『獻祭』。所以別以為在教會內,就應該沒有 『罪惡』出現。很多人解釋這段經文時都覺得有困難,如果易地 而處,我的工作是種植紅蘿蔔的,把最甜美的收成獻給   神,亦是 最自然而然的事,沒有甚麼不對。 阿伯牧羊,當時的人是不吃肉的,但不要以為牧羊純屬為了討   神 喜悅、為獻祭,因為羊脂,羊奶都是當時日常必須的食物,所以並 不表示選擇牧羊是更屬靈的職業。這裡頭最大的問題,是因為我們 常從世俗的角度去理解,我們好像必須『搶著』要得到耶和華的看 中,我們必須『搶著』要得到耶和華的悅納。 經文中顯示耶和華的誠實,『耶和華看中了亞伯和他的供物. 只是 看不中該隱和他的供物』,請留意,經文內只有『看中』和『看不 中』的形容,我們不能將它與『悅納』和『不悅納』混為一談,經 文的後面才顯示出如何才蒙 神的悅納,那就是『你若行得好、豈不 蒙悅納、你若行得不好、罪就伏在門前.他必戀慕你、你卻要制 伏他。』 聖經裡有很多『教導』,這些教導往往就是正途,要改變我們『被扭 曲了』的價值觀,我們在『世上』生存,一定會被這些觀念影響,這 個故事帶出一種思維,就是不要與人『比較』才是正途,我們如果 假設亞伯的供物不被看中,這位被 神認定是『...

必須更正『靈修』的觀念

必須更正『靈修』的觀念 筆者多年在小群教會聚會,得到不少獲益良多的教導,與初信 的時候一樣,教會很注重信徒的靈命,久不久就查證『近來你 有靈修嗎 ? 』,這本來是一件美事,然而,信主的年日增長,自 己研究『聖經』亦增長,最後不得不提出一些互勉,任何屬靈 事物,最好依從聖經,每一種屬靈操練的教導,最後的階段和 結論『必須』返回聖經作結。 聖經裡從來沒有『靈修』的教導,然而我們卻以信徒靈修情況作為 靈命的指標,這已經是一個很大的問題,難道聖經內沒有如何牧養 的內容麼 ? 以至我們要用聖經以外的方法去檢視弟兄姊妹的屬靈光 景 ? 另一方面,我們甚至在聖經以外建立了一個『靈修』的系統, 靈修的意義,如何靈修, 3 分鐘靈修法………這樣的著作,這樣的 研究,這樣的網上資料,多如恆河沙數,問題最大的,是沒有公認 的標準,各說各話,無法以聖經為依歸。 歷代的基督徒研究主耶穌生平,努力去歸納出一些有助信仰的宗教 生活模式,一種『全天候』的結論出現了,那就是『讀經、祈禱、 靈修』,這本來是一項很好的建議,但由於這個發現對真理不夠準 確,有瑕疵的理論就必有破口,於是,『靈修』的路向只會愈走愈 遠,愈走愈偏差。其實聖經內真的有近似『靈修』的屬靈層面需要 我們去操練,有了聖經為依歸,才不是人的吩咐,才是硬道理。 這一切都是以『新約』談起,我們所傳的福音,故然是一個故事, 裡面有神是萬物的創造主,人犯罪,招來死亡,耶穌流血帶來贖罪 與拯救,如果我們相信這個故事,相信主耶穌是 神的兒子,便得到 永生,這個故事是信則有救恩,不信就與救恩無份,然而這個故事 只是信仰的入門,無法幫助我們去堅持信仰,鞏固信仰,就如同以 色列人是 神的選民,他們一出生便與 神有關係,對他們而言,是 『當怎樣行』。我們則有『新約』成為怎樣行的指標。 主前六百年左右,猶大王國有如強弩之末,亡國即將來臨,先知 耶利米宣告了新約的內容 : 耶利米書 第三十一章 31     耶和華說、日子將到、我要與以色列家和猶大家、另立新約。 32        不像我拉著他們祖宗的手、領他們出埃及地的時候、與他...

你知道『成為活祭』的真正意思麼

你知道『成為活祭』的真正意思麼 教會講道聚會中常有『成為活祭』這個主題,筆者曾經聽過 很多,都是輕描淡寫,甚至不痛不癢。近代詩歌,無論是用 廣東話,抑或普通話,作曲者都有一個心願,成為活祭獻給   神,但聽起來全都是口號,完全輕看『成為活祭』的嚴重 性。 基督教的所有精髓都藏於兩個約內,就是『摩西之約』,即舊 將。另一個約是『彌賽亞之約』,即新約。舊約的內容記載在 出埃及記 20 章至 23 章,歷代學者們一致認同,   神對以色 列民最大的心意就是出埃及記十九章所載 : 『 3   摩西到 神那裏、耶和華從山上呼喚他說、你要這樣告訴雅各家、曉諭以色列人、說、 4    我向埃及人所行的事、你們都看見了、且看見我如鷹將你們背在翅膀上、帶來歸我。 5        如今你們若實在聽從我的話、遵守我的約、就要在萬民中作屬我的子民、因為全地都是我的. 6        你們要歸我作祭司的國度、為聖潔的國民.這些話你要告訴以色列人。』   神希望以色列每一個人都成為『祭司的國度』,意即人人皆為祭 司,職責是獻祭贖罪成為聖潔,事奉神。但以色列人守不住舊約內容 的『條款』,最明顯的是出埃及記廿三章,因為以色列民從來未守過 安息年 :: 『 10         六年你要耕種田地、收藏土產、 11        只是第七年、要叫地歇息、不耕不種、使你民中的窮人有喫的、他們所剩下的、野獸可以喫.你的葡 萄園和橄欖園、也要照樣辦理。』 最出名的『十誡』本來就包含在舊約『條款』內,至於以色列守不住而 又不明顯的,就是十誡內的『不可殺人,不可姦淫』出 20:13-14 因為當耶穌解讀這兩句誡命時,那幾乎是任何人都無法遵守的 : 馬太福音 第五章 21     你們聽見有吩咐古人的話、說、『不可殺人。』又說、『凡殺人的、難免受審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