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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學是基督徒學生墳墓

大學是基督徒學生墳墓 『大學是信仰的墳墓』是一種諷刺,因為初期的『大學』本來就是 神學院,主要是保存及及發展人類文化的傳承,包括了天文、地理、 音樂、數學、科學、文學與及神學的教授,今天何竟會變成信仰的 墳墓 ? 這顯示了一種現實,就是世俗入侵大學,大學本身應有的理 念已隨風而逝。筆者曾跟那些擁有 First Honor 的人相處過,但他 們所擁有的只是學科成積上的優異,在人性的情操及品格上,卻是 顯得無情無義,現代人連 First Honor 的真正意思亦本末倒置,這種 『歎為觀止』正是『世界末日』的真正原因,如果沒有   神的審判, 這宇宙就真的沒有『公義對錯』可言。 有關『大學是信仰的墳墓』的一些統計,頭兩個主要原因是這些 第二代基督徒無法面對社會議題的衝擊,其次是感受不出 神的作 為,又或者是完全經歷不到 神的存在。而筆者加進第三項原因, 就是『年青反叛之心』。大學生關心社會公義,反對不平等的歧視 不公本來就是正常的事,但基督徒卻必須持守『真正』的真理公 義,在 神的面前只有兩條路,要就是得到 神的祝福,要就是得 到 神的咒詛,除此以外再別無第三途徑。 讓我們先看看面對社會議題衝擊,以『教會應否接同性戀者』為 例,很多教會竟然不曉得如何教導,這只反映出個別教會的無 能,因為聖經本來就有明確的指示。 教會的門是永遠打開,歡迎任何人到來參與,那怕來的是 殺人不眨眼的窮凶極惡之徒。但來者必須認罪、悔改、交出主 權、接受耶穌基督為救主,此人才可以加入教會。 對於同性戀者,聖經裡從來沒有標示同性戀是罪,但舊約 聖經利未記十八章廿二節清楚列出了一件事 : 『不可與男人苟 合,像與女人一樣,這本是可憎惡的。不可與獸淫合,玷污自 己。女人也不可站在獸前,與他淫合,這本是逆性的事。』 廿九節論到結果 : 『無論甚麼人,行了其中可憎的一件事,必 從民間剪除。』      摩西五經申命記已詳列很多行為就是犯罪,每一 種罪都有如何懲治的嚴格規定,例如申命記廿二章 23-24 節『若有 處女已經許配丈夫,有人在城裡遇見她,與她行淫,你們就要把這 二人帶到本城門,用石頭打死,...

神不一定應允禱告

神不一定應允禱告 『神不一定應允禱告,但我們仍需禱告,因為   神有聽我們禱告』, 這是不是很玄妙的一件事,但事實確是如此。很多教會的祈禱會已 經變成『命令 神按人的希冀成就』的聚會,教會中有長者患病入 院,我們不問情由就祈求 神用最好的醫生幫他診治,讓他早日康 復出院,但從不過問此人是如何患病,他可能是犯罪而招病,有可 能是自己生活飲食不檢點而至病,亦有可能真的意外染病,如果按 聖經真理來看,我們只知道 神容讓此事發生一定有衪的心意。基 督教圈子內亦有很多『八股』與教『教條式』的教導,這些教導完 全不是聖經真理,例如『如何按 神的心意禱告 ? 』如果按 神的心意 禱告,為何我們不問情由就希望 神讓長者早日康復出院。網上亦 有很多文章列出甚麼『神不應允禱告的五大原因 ? / 又或者是七大理 由』,我們比 神更偉大,可是 神會反問 : 『這真是我不應允禱告的 原因麼 ? 』 近幾十年以來,人類科技進步實在驚人,很多理論湧現,但無論 怎樣看,我們仍需面對一種現實,自身所處的星球,有 70% 海洋 的地球,我們探索到的海底只有 5% 而已,但我們卻對地球以外 的穹蒼侃侃而談。面對禱告、面對偉大無比無比的 神,我們卻用 同樣的態度面對。身為基督徒,你可以向 神祈求中六合彩 ( 或彩 票 ) 麼 ? 有何不可 ? 在 神的面前,我們根本活像一個還未到三歲的小孩,我向父親 祈求,希望他買一台真實的戰鬥機或太空船有何不可 ? 我告訴 他要娶對我很好的姨姨作妻子有何不可 ? 我們站在創造穹蒼宇 宙,在偉大得難以測度的父神面前,我們幼稚地胡亂祈求,有 何不可 ? 我們何來的聰明智慧,按 神的心意祈求 ( 我們太高估 自己吧 )? 神只希望我們喋喋不休地跟祂談話,我們會為得不到 太空船而懊惱麼,筆者只知道,神十分十分希望我們當衪是父 親,纏著衪,與衪同行,因為聖經有明確的指示 : 彌迦書 第六章 8         世人哪、耶和華已指示你何為善‧他向你所要的是甚麼呢‧只要你行公義、好憐憫、存謙卑的心、與你的 神同行。 約翰福音 第十五章...

與上帝同行不是口號

與上帝同行不是口號 聖經裡只有記載了兩位人物與上帝同行,分別是以諾和挪亞,另外, 先知彌迦責備以色列人,很準確的指出上帝向人要的就是與祂同行, 於是歷代以來,與上帝同行仿佛變成了一個形容詞,經實踐之後,甚 至變成空談,變成了能講不能作的口號,你可以問問周遭的基督徒, 他們有否與上帝同行 ? 網上亦有很多談及與上帝同行的『八股』和『教 條』式的文章,作者從來不知曾與上帝同行。守望台甚至表示與上帝同 行只是一個比喻。 其實與上帝同行和與妻子同行根本就是同一種舉動,筆者是一位已 婚人仕,平日與妻子交談、與妻子一同逛街,與妻子一同歡笑,這本 來就是很平凡的事,但如果妻子不在視線範圍,比方說我去上班,這 種互動便會終止,但跟上帝同行有所不同,每天廿四小時都在你的身 邊,最大的問題是我們有否理會上帝而矣,這不是一種理論,筆者 粗略估計過過去與上帝同行的時數,最長的那一天有八個小時,大部 份平常的日子,每天都有二至三個小時,仍在每天操練當中。 聖經裡沒有靈修的要求,但舊約聖裡卻有先知的責備,指出   神向人 要的只有與衪同行。新約聖經裡主耶穌吩咐人必須常在他裡面,因為 離了他, ( 在屬靈的事上 ) 就不能作甚麼,換句說話,就是我們必須時 常與主那穌同行,這與上帝同行根本就是同一件事,但由於我們跟無 法看見的上帝同行,那究竟是事實抑或只是我們的自以為是。然而,這 是可以驗證的。聖經記 載 了初期教會的神跡奇事,門徒必須有聖靈同 在才叫作門徒,才可以施行神跡,聖靈同在就是與上帝同行的證據, 我們稍後才提出這種證據,現在我們且看看舊約聖經的經文 : 彌迦書 第六章 6         我朝見耶和華、在至高 神面前跪拜、當獻上甚麼呢‧豈可獻一歲的牛犢為燔祭麼‧ 7          耶和華豈喜悅千千的公羊、或是萬萬的油河麼‧我豈可為自己的罪過、獻我的長子麼、為心中的罪惡獻我身所生的麼。 8       世人哪、耶和華已指示你何為善‧他向你所要的是甚麼呢‧只要你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