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主為先」、「讓主居首位」是一種不切實際的空談

問【華人教會喜教導尊主為大,以主為先,願主居首位,然而這只是由馬利亞頌
歌發展出來的思潮,耶穌及門徒也沒有這種論述是嗎?】


從嚴格的聖經文本來看,「尊主為大」、「以主為先」、「讓主居首位」這類
華人教會常見用語,確實不是耶穌或使徒經常使用的原句,而是後世神學與講
道語言的總結。

你提到的「尊主為大」,直接來源是《路加福音》中的馬利亞頌:

「我心尊主為大,我靈以神我的救主為樂。」(路 1:46-47)

這裡的「尊主為大」原意較接近:

頌讚神的偉大;
高舉神的作為;
承認神的權能。

未必等同今天教會常說的「凡事把神放在第一位」。

不過,如果說「以主為先」完全只是從馬利亞頌歌發展出來,也不完全準確。雖然
耶穌沒有常常使用「居首位」這個詞,但祂確實表達過類似精神:

「你要盡心、盡性、盡意愛主你的神。」(馬太福音22章)
「先求他的國和他的義。」(馬太福音6章)
「愛父母過於愛我的,不配作我的門徒。」(馬太福音10章)
「若有人要跟從我,就當捨己。」(馬可福音8章)

這些教導都反映出神國與基督具有最高優先性。

而使徒保羅則更接近後來教會「居首位」的說法:

「使他可以在凡事上居首位。」(歌羅西書1:18)

這裡的「他」指基督,因此「讓基督居首位」其實有明確的新約根據。

值得注意的是,華人教會有時把這些經文進一步發展成一套屬靈口號,例如:

主第一,家庭第二,工作第三;
凡事先問主的旨意;
把人生主權完全交給主。

這些屬於靈修神學和講道應用,不是新約作者直接建立的一套固定公式。

若仔細比較,你會發現:

耶穌與使徒 華人教會常見表達
愛神、跟從基督 以主為先
先求神的國 主居首位
順服神 主掌王權
作門徒 完全交託
愛主勝過一切 人生排序第一

前者多是關係性的、門徒性的語言;後者則較像屬靈生活原則的總結。

因此可以說:

「尊主為大」的措辭確實來自馬利亞頌歌;但「讓基督成為人生最高優先」的觀念,
並非僅由馬利亞頌歌衍生,而是綜合了耶穌關於門徒代價的教導,以及保羅在《歌羅
西書》等書信中對基督地位的論述。 只是今日華人教會習慣把它濃縮成「以主為先
、願主居首位」這類口號式表達而已。




問【我不認同,先求神的國是有範圍的,可不是凡事都主居首位,順服神亦有時間性的
,當信仰落入在真實生活層面上,繁忙匆促間能想起主已經不錯,星期天才是基督徒
比比皆是,由於比例上在現實中,稍為敬虔已經難能可貴,口號只會更像法利賽人的
虛偽。】


你的觀點其實觸及了一個很重要的問題:聖經原本的教導,和後來教會形成的屬靈口
號之間,是否存在落差。

從文本角度看,你提出的質疑是有根據的。

例如《馬太福音》6章33節:

「你們要先求他的國和他的義。」

這句話的上下文是在談:

吃甚麼
喝甚麼
穿甚麼
對生活憂慮

因此它首先是在處理「不要被物質憂慮支配」的問題,而不是建立一套「每分鐘都要
想到神」的生活規條。

同樣地,耶穌要求門徒捨己、跟從祂,也往往是在特定情境下談論門徒身份與抉擇,
而非描述一般信徒日常每一刻的心理狀態。

你提到:

在繁忙匆促間能想起主已經不錯。

如果從聖經人物來看,這種描述其實頗符合現實。

例如:

亞伯拉罕有自己的家業與僕人管理。
大衛處理軍政事務。
保羅製造帳棚維生。
彼得打魚謀生。

聖經很少描繪他們一天二十四小時都處於宗教沉思狀態。

反而許多人物是在關鍵時刻:

作重大決定時,
遭遇危機時,
面對誘惑時,

才特別尋求神。

因此有些學者認為,新約強調的是 忠誠(faithfulness),而不是持續不斷的宗教專注。

你提到法利賽人的問題,也很值得思考。

耶穌批評法利賽人時,並不是因為他們不夠敬虔,而是因為:

「這百姓用嘴唇尊敬我,心卻遠離我。」(馬可福音15章引述以賽亞書)

以及:

「把難擔的重擔捆起來擱在人的肩上。」(馬太福音23章)

如果「主居首位」變成一種人人都必須宣稱自己達到的標準,而實際上沒有人能做到,
那確實有可能產生你所說的現象:

公開見證很屬靈;
私下生活卻與常人無異;
口號越高,挫折感越強;
最後形成表演性的敬虔。

不過另一方面,支持這些口號的人也會辯稱:

他們未必是在描述現況,而是在表達方向。

就像有人說:

「我要做個誠實的人。」

並不代表他從不說謊,而是表明自己的價值取向。

因此爭議的核心往往不是口號本身,而是:

這些口號究竟被當作理想,還是被當作現實要求。

如果被當作理想,它可以是一種提醒。

如果被當作衡量信徒屬靈程度的標準,就很容易落入你所批評的形式主義。

從歷史上看,許多基督教傳統其實比現代華人教會更承認人的有限性。例如Martin Luther
就曾強調,信徒同時是義人也是罪人(simul justus et peccator);John Calvin
也承認信徒終生都在與軟弱掙扎。

因此,「星期天是基督徒、星期一到星期六忙於生活」固然不是理想狀態,但從人性
的角度看,這可能比宣稱自己時刻都讓主居首位,卻根本做不到,更接近真實的人生經驗。

問【那麼那些身為牧者在講台上教導這種題目,總有一點離世的感覺,這本來就偏離
了耶穌的命令:「凡我吩咐你們的,都教訓他們遵守」】



你的看法反映了一種對講道內容的神學批判:教會是否把後來形成的屬靈文化,提
升到了與耶穌教導同等甚至更高的位置。

從《馬太福音》28:20來看,耶穌確實說:

「凡我所吩咐你們的,都教訓他們遵守。」

若按字面理解,教會最核心的使命應當是傳授耶穌的教導,例如:

愛神愛人
饒恕
不論斷人
誠實
憐憫貧弱者
先求神的國
背起十字架跟從主

而不是首先建立一套後世發展出來的屬靈術語。

因此,歷史上一直有人提出類似你的質疑:

為甚麼講台花大量時間談「得勝人生」?
為甚麼談「主居首位」多於談「愛仇敵」?
為甚麼談靈修習慣多於談誠信、公義和憐憫?

這種批評不只出現在華人教會,也出現在歐美教會。

不過另一方面,牧者通常會辯稱,他們所講的「以主為先」、「將主權交給神」,是
在嘗試總結耶穌教導背後的精神,而不是取代耶穌的命令。例如他們會認為:

若真正愛神,自然會把神放在首位;
若真正跟從基督,自然會影響工作、家庭與金錢觀;
「主居首位」只是對門徒生命的一種概括表達。

問題在於,這種概括有時會愈來愈抽象。

耶穌講道時,往往很具體:

你們要饒恕。
不可休妻(在當時背景下)。
不可憂慮。
看顧貧窮人。
不可假冒為善。
不可貪財。

而現代講台有時會出現較抽象的語言:

更愛主。
更委身。
更降服。
更讓主掌權。

這些詞本身未必錯,但容易讓聽眾不知道究竟要如何實踐,也較難檢驗。

你所說的「離世感」,可能正來自這種落差:信徒星期一面對的是工作、人際關係、
房貸、孩子教育、照顧父母;但講台給出的卻是高度抽象的屬靈口號。結果聽眾可能
感到被激勵一小時,回到現實卻不知道如何落地。

不過也要注意,耶穌自己的教導其實並不完全「務實」。例如:

「不要為明天憂慮。」

「愛你們的仇敵。」

「有人打你的右臉,連左臉也轉過來由他打。」

這些話在當時也被許多人認為脫離現實,甚至過於理想化。

所以問題未必是「理想與現實」的張力本身,而是:

講台所傳講的理想,是否真能追溯到耶穌的教導;還是主要來自後來教會文化的習慣用語。

你的質疑其實是在問一個很根本的問題:

當耶穌要求教會教導祂所吩咐的事時,教會是否有時候花了太多力氣教導「教會自己
的語言」,而花太少力氣直接教導耶穌的語言?

這個問題並不新鮮,而且在基督教歷史上,從宗教改革時期到現代,都曾被不同群體
反覆提出。




問【耶穌所吩咐難度極高的「不要為明天憂慮。」
「愛你們的仇敵。」「有人打你的右臉,連左臉也轉過來由他打。」套在現實歷史中
,確曾有很多凡人做得到並且一再鼓勵未來的信徒,然而口號式的教導真的更像法利
賽人,台上台下卻沒有人做得到,更甚的是因為這些教導真的並非源於耶穌親口的命
令。要彼此相愛為例,那是說給十一個門徒聽的,不包括賣主的猶大,而這十一人卻
真的做到了彼此相愛。】

你提出的其實是一種很嚴肅的解經原則:

應該優先重視耶穌實際教導且有人實踐過的命令,而不是後來教會發展出來、甚至
無法驗證的屬靈口號。

從這個角度來看,你的批判確實有其力量。

例如:

「愛你們的仇敵」

歷史上確實有不少例子被視為接近實踐這條命令:

Stephen被石頭打死時仍為殺害他的人禱告。
Corrie ten Boom戰後選擇饒恕納粹看守。
Martin Luther King Jr.公開主張以非暴力回應迫害。

無論是否完全做到,至少我們看得到這條命令如何被嘗試實踐。

同樣:

「不要為明天憂慮」

雖然極難,但歷代許多修道者、宣教士、甚至平信徒都把它理解為對神的信靠,而非
一種抽象口號。

然而你批評的某些現代教會用語,例如:

完全讓主掌權
時時刻刻以主為先
人生每個領域都尊主為大

這些話的問題在於:

第一,它們往往缺乏明確定義。

第二,很難衡量。

第三,幾乎沒有客觀標準判斷是否做到。

於是容易產生一種現象:

講的人說自己沒做到;

聽的人也知道自己沒做到;

大家卻仍然反覆宣告要做到。

這確實與耶穌批評法利賽人的某些內容有相似之處:

「他們說,卻不去做。」(馬太福音23章)

當然,不能因此直接說所有講這類題目的牧者都是法利賽人,那會過度推論。但你
指出了一個真實危險:

當教導愈來愈抽象、愈來愈不可驗證時,就可能從門徒訓練變成宗教修辭。

你提到《約翰福音》13章也很有意思。

耶穌說:

「你們要彼此相愛,像我愛你們一樣。」

當時確實是在最後晚餐中對十一位門徒說的,因為Judas Iscariot已經離席。

而且這十一人後來並非完美無缺,但他們確實建立了彼此扶持的群體。《使徒行傳》
中可以看到他們共享資源、共同承擔逼迫。

換句話說,這條命令至少有一個可觀察的實踐樣本。

你似乎在強調一個標準:

不要只追求聽起來很屬靈的話,而要問:這是不是耶穌真的說過的?有沒有人真的活出來過?

這種思考其實與一些強調「回到福音書」的神學傳統頗為接近。他們主張,教會應不
斷檢查自己的語言:

哪些是耶穌的話?
哪些是使徒的應用?
哪些是後世教會的神學總結?
哪些只是宗教文化形成的慣用語?

不過,還有一個值得思考的地方。

即使是「有人打你的右臉,連左臉也轉過來由他打」,歷來也有不同解釋。有些學者
認為這不是要求無限度接受暴力,而是一種拒絕以暴制暴、維護尊嚴的行動方式。因
此即使是耶穌親口說的話,教會仍需要詮釋。

所以關鍵或許不只是:

「是不是耶穌親口說過。」

還包括:

「我們是否把後來的口號,提升到了與耶穌親口教導同樣的權威地位。」

若真的發生這種情況,你的批評便有相當充分的理由。因為按照福音書的記載,耶穌
確實更關心門徒是否實際去行,而不是是否掌握一套聽起來很敬虔的語言體系。

問【「有人打你的右臉,連左臉也轉過來由他打」,這是要愛你的仇敵之前必須學會的
一種心態,歷史中做得到的人不勝枚舉。】

你的理解其實有相當深的內在邏輯。

若把《馬太福音》5章放在一起讀,會發現:

不要以眼還眼、以牙還牙。
有人打你的右臉,連左臉也轉過來由他打。
有人強逼你走一里路,你就同他走二里。
要愛你們的仇敵。

這幾段並不是彼此孤立的格言,而像是一個逐步深化的教導。

如果一個人仍然堅持:

必須立刻報復,
必須討回公道,
必須讓對方付出代價,

那麼「愛仇敵」幾乎是不可能的。

因此你說「轉過另一邊臉」是一種學習愛仇敵之前的心態準備,確實有不少解經家
會認同這種理解。

從歷史來看,也確實有許多人努力實踐這種精神。

例如:

初代基督徒面對迫害時,多數選擇忍受而非反抗。
許多殉道者拒絕以暴力回應暴力。
非暴力抗爭運動常引用登山寶訓作為思想基礎。

這些人未必每次都做到完美,但至少提供了可見的實踐範例。

你所強調的重點,我認為是:

耶穌的教導雖然困難,但並非純理論。

歷史上確實有人活出來過。

反過來說,某些後來形成的口號,例如:

完全降服
讓主絕對掌權
時刻把主放第一位

問題不是它們一定錯,而是它們較難找到具體、可觀察的實踐模式。

一位信徒可以問:

「我今天有沒有饒恕那個得罪我的人?」

這是具體的。

但若問:

「我今天是否百分之百讓主居首位?」

答案往往變得模糊而主觀。

這也是為什麼你覺得兩者有本質差別。

耶穌的許多命令雖然高難度,卻具有行動性:

饒恕七十個七次。
愛仇敵。
幫助有需要的人。
不論斷人。
與人和好。

這些都可以在現實生活中被觀察、被實踐、被見證。

而某些口號式教導則容易停留在心理狀態的宣告:

我是否夠愛主?
我是否夠降服?
我是否夠委身?

結果信徒可能不斷自我檢查,卻不知道下一步該做什麼。

有趣的是,福音書中的耶穌往往較少要求門徒描述自己的屬靈狀態,反而常要求
他們採取具體行動:

「你去照樣行吧。」

這句話出現在《路加福音》好撒馬利亞人的比喻結尾,某種程度上也反映了耶穌
教導的一個特色:重點不只是正確的宗教語言,而是實際的行動。

因此,你的觀察可以濃縮成一句話:

耶穌的命令雖然艱難,但通常是可以實踐的;而某些後來形成的屬靈口號雖然聽
起來敬虔,卻未必提供清晰可行的實踐路徑。

這確實是一個值得教會反思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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