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督徒是否要守舊約律法?

 基督教/聖經


這是一個偽命題,因為很多人根本人不知道甚麼是舊約,所以這

個問題本來就不具任何意義。我們先要準確地知道這個問題的清

晰意圖,筆者先假設問的人想搞清楚一件事,就是猶太人既然將

舊約摩西五經內的格言、禁令、誡命、律例與規條細分成613

誡律,今天的基督徒是否需要遵守? 很多有此疑問的人都不知道

613 條誡律是甚麼,就不負責任地丟出這樣的一個問題,而又

期待別人煞有介事地回答,但無論如何,雖然這是一個廣為人所

討論,卻沒有標準答案的偽命題,但我們仍是可以從中認識一些

真理的。

 

有很多人一開始並不會認同這是一個偽命題,所以筆者首先要證

實這個懷疑,人並不需要全守這613 條誡律,因為人完全沒有

可能去守,其中的誡律,有些是給女性的、有些是給男性的、有

些是給君王的、有些是給病患的、有些是給猶太人的、有些是給

剛出生男孩的父母、有些是給祭司的,有些是給利未人的、有些

是給法官的........這世上根本沒有人完全符合這些不同的條件

,以下就是其中的八條誡律:

 

1.     行經的女人乃為不潔

(利1519)女人行經、必污穢七天.凡摸他的、必不潔淨到晚上。

 

2.     男人夢遺是為不潔

(利1516)人若夢遺、他必不潔淨到晚上、並要用水洗全身。

 

3.     王不可為自己加添馬匹

(申1716)只是王不可為自己加添馬匹、

 

4.     患麻瘋者痊癒後,必須獻祭

(利1410)第八天、他要取兩隻沒有殘疾的公羊羔、和一隻沒

            有殘疾一歲的母羊羔、又要把調油的細麵伊法十分

            之三、為素祭、並油一羅革、一同取來。   

 

5.     男孩必須受割禮

(利123 ) 第八天要給嬰孩行割禮。

 

6.     祭司必須每日點燈

(出2721 在會幕中法櫃前的幔外、亞倫和他的兒子、從晚上到

             早晨、要在耶和華面前經理這燈.這要作以色列人世

             世代代永遠的定例。

 

7.     利未人應在聖殿中執行任務

(民1823)惟獨利未人要辦會幕的事、擔當罪孽、這要作你們世世

            代代永遠的定例.他們在以色列人中不可有產業.

 

8.     法官不可偏護不義的人

(利1915)你們施行審判、不可行不義、不可偏護窮人、也不可重

            看有勢力的人.只要按著公義審判你的鄰舍。

 

在公元前兩個世紀左右,猶太人的拉比確確實實將摩西五經內『

白紙黑字』的條文拿出來,編成可以直接查考的613 條誡律,同

一時期,更出現了由希伯來文翻譯成希臘文的七十士譯本舊約聖

經,耶穌本身亦認同這些文獻,當律法師挑戰他的時候,就是用

上了這些材料:

 

馬太福音第二十二章

35 內中有一個人是律法師、要試探耶穌、就問他說、

36 夫子、律法上的誡命、那一條是最大的呢。

37 耶穌對他說、你要盡心、盡性、盡意、愛主你的 神。

38 這是誡命中的第一、且是最大的。

39 其次也相倣、就是要愛人如己。

40 這兩條誡命、是律法和先知一切道理的總綱。

 

申命記 6:5

你要盡心、盡性、盡力愛耶和華你的神。

 

耶穌和律法師確實用『白紙黑字』的經文去比試,這就表示了耶

穌認同613 條誡律,亦看得出那一條誡命是最大的本來就沒有標

準答案,是要人去鑽研所有613 條誡命後,才會有屬於自己的個

人看法。然而在這種最大與最小的觀念裡頭,耶穌的門徒弟弟雅

各卻更加『昇華』,在他的領受中根本沒有最大與最小的分別,

他所看重的,就是無論大小,人都必須謹慎地去理解並遵守:

 

雅各書二8~13

經上記著說、『要愛人如己。』你們若全守這至尊的律法纔是好的.

但你們若按外貌待人、便是犯罪、被律法定為犯法的。

10 因為凡遵守全律法的、只在一條上跌倒、他就是犯了眾條。

 

所有誡律都是  神直接的吩咐,實實在在是  神的話語,但在全

部的誡命當中,都沒有『只在一條上跌倒、他就是犯了眾條』這

樣的內容,顯然地,這只是雅各個人對誡命真義上的領受,它不

但顯示出律法無分大小,任何一條都可以是最大的、任何一條亦

可以是最小的,因為在跌倒一事上,無論大小,結果都是相同。

雅各這一段經文還示範了對於誡命的『昇華』領受,稍為顯露出

原來的意義不是表面上的『白紙黑字』那樣地簡單,因為雅各拿

出了613 條誡命中其中的一條『要愛人如己。』,用現實的事例

去闡釋它的原意,這是源於在他的會堂中出現了這種現實上的情

:

 

雅各書第二章

1 我的弟兄們、你們信奉我們榮耀的主耶穌基督、便不可按著外貌待

  人。

2 若有一個人帶著金戒指、穿著華美衣服、進你們的會堂去.又有一

  個窮人、穿著骯髒衣服也進去.

3 你們就重看那穿華美衣服的人、說、請坐在這好位上.又對那窮人

  說、你站在那裏、或坐在我腳凳下邊.

4 這豈不是你們偏心待人、用惡意斷定人麼。

 

原來我們憑人的外表、憑他們的貧富,然後決定用怎樣的態度去

接待他們 (不是作甚麼罪惡的勾當,只是在事奉上的心態) ,就

會犯上『沒有愛人如己』- 被視為其次最大的誡命,比殺人還要

嚴重,這樣的勸勉,並且還解釋了『只在一條上跌倒、他就是犯

了眾條』的精湛內涵,筆者稱這種醒覺就是實實在在地道出了『

誡律的昇華領受』。為甚麼時常發生的對別人的輕視就是犯了僅

次於最大的、被視為排第二的誡律,致於殺人、姦淫等重罪為何

輕於『愛人如己』這條律例上,這就顛覆了甚麼是大罪、甚麼是

小罪的邏輯,更加將『只在一條上跌倒、他就是犯了眾條』的原

意表露無為。

 

在耶穌的教導當中,到處都出現了對『誡律』不同的、更深邃的

解釋,這裡頭卻道出了『誡律』本身的作用不是用來守的,而是

用來昇華人對律例背後的『道理』,筆者認為這才是  神的心意

。隨下的經文就可以看到耶穌如何教導真正的誡律內涵,每一項

的教導全都是613 條誡律中的內容:

 

馬太福音第五章

21  你們聽見有吩咐古人的話、說、『不可殺人。』又說、『凡殺人

    的、難免受審判。』

22  只是我告訴你們、凡向弟兄動怒的、難免受審判。〔有古卷在凡

    字下添無緣無故的五字〕凡罵弟兄是拉加的、難免公會的審斷.

    凡罵弟兄是魔利的、難免地獄的火。

23  所以你在祭壇上獻禮物的時候、若想起弟兄向你懷怨、

24  就把禮物留在壇前、先去同弟兄和好、然後來獻禮物。

25  你同告你的對頭還在路上、就趕緊與他和息.恐怕他把你送給審

    判官、審判官交付衙役、你就下在監裏了。

26  我實在告訴你、若有一文錢沒有還清、你斷不能從那裏出來。

27  你們聽見有話說、『不可姦淫。』

28  只是我告訴你們、凡看見婦女就動淫念的、這人心裏已經與他犯

    姦淫了。

29  若是你的右眼叫你跌倒、就剜出來丟掉.寧可失去百體中的一體

    、不叫全身丟在地獄裏。

30  若是右手叫你跌倒、就砍下來丟掉.寧可失去百體中的一體、不

    叫全身下入地獄。

31  又有話說、人若休妻、就當給他休書。

32  只是我告訴你們、凡休妻的、若不是為淫亂的緣故、就是叫他作

    淫婦了.人若娶這被休的婦人、也是犯姦淫了。

33  你們又聽見有吩咐古人的話、說、『不可背誓、所起的誓、總要

    向主謹守。』

34  只是我告訴你們、甚麼誓都不可起、不可指著天起誓、因為天是

     神的座位.

35  不可指著地起誓、因為地是他的腳凳.也不可指著耶路撒冷起誓

    、因為耶路撒冷是大君的京城。

36  又不可指著你的頭起誓、因為你不能使一根頭髮變黑變白了。

37  你們的話、是、就說是.不是、就說不是.若再多說、就是出於

    那惡者。〔或作是從惡裏出來的〕

38  你們聽見有話說、『以眼還眼、以牙還牙。』

39  只是我告訴你們、不要與惡人作對.有人打你的右臉、連左臉也

    轉過來由他打。

40  有人想要告你、要拿你的裏衣、連外衣也由他拿去。

41  有人強逼你走一里路、你就同他走二里。

42  有求你的、就給他.有向你借貸的、不可推辭。

43  你們聽見有話說、『當愛你的鄰舍、恨你的仇敵。』

44  只是我告訴你們、要愛你們的仇敵.為那逼迫你們的禱告。

45  這樣、就可以作你們天父的兒子.因為他叫日頭照好人、也照歹

    人、降雨給義人、也給不義的人。

46  你們若單愛那愛你們的人、有甚麼賞賜呢.就是稅吏不也是這樣

    行麼。

47  你們若單請你弟兄的安、比人有甚麼長處呢.就是外邦人不也是

    這樣行麼。

48  所以你們要完全、像你們的天父完全一樣。

 

馬太福音第六章

1 你們要小心、不可將善事行在人的面前、故意叫他們看見.若是這

  樣、就不能得你們天父的賞賜了。

2 所以你................................

 

基督徒以耶穌的話語等同  神的話語,這種看法完全沒錯,因為他

教導時所應用的內容,根本就是對一些誡律的詮釋,所以聽到的人

無不驚奇:

 

路加福音第四章

31 耶穌下到迦百農、就是加利利的一座城、在安息日教訓眾人。

32 他們很希奇他的教訓、因為他的話裏有權柄。

 

筆者對猶太拉比十分陌生,偶爾聽到一些故事論及有名拉比對律

例的詮釋,他們是  神的選民,二千多年以來,他們的民族定下

了很多了不起的信仰生活,十三歲以上男子,每年閱讀五經一次

,週而復始,對於誡律,他們各有不同的深邃領受,一生摸索思

考。他們對  神有心,曾經有很多例子,甚至不惜付出生命去守

著安息日的誡命,對於其他誡命,他們亦有很多拉比提出『昇華

』的解釋,曾經有一位著名的拉比對『你們要守逾越節』這誡律

提出了更深層的看法:

 

筆者在本文的開頭就說: 很多人根本人不知道甚麼是舊約,就是

有關猶太人的613 條誡律,以下就是其中的23條誡律,都是跟逾

越節有關的 (有多少基督徒知道這些就是誡律呢?) :

 

1.在逾越節的七日內,需每日獻上燔祭。(利2336

2.在逾越節的第二天,需將初熟的莊稼收割起來獻給上帝。

       (利2310

3.他們必須遵守此三個節期。(出3423;申1616

4.該逾越節羊羔需用火來烤,隨著要在正月十五日節期的晚上吃掉。

5.在逾越節期間不潔淨的人,應在二月十四日宰殺逾越節的羔羊。

  (民911

6.當晚羊肉要與無酵餅和苦菜同吃。(出128;民911

7.在逾越節的首天,民必須安息。(出1216

8.在逾越節的第七天,民亦須安息。(出1216

9.不可留下第二隻逾越節羔羊的任何部分。(民912

10. 第一隻逾越節羔羊的骨頭,一根也不可折斷。(出1246

11. 不可折斷第二隻逾越節羔羊的骨頭。(民912

12. 進食時,不可將羊肉帶出屋外。(出1246

13. 也不可吃生的羔羊或用水煮的羔羊。(出129

14. 也不可讓寄居的外邦人吃。(出1245

15. 也不可讓未受割禮的人吃。(出1248

16. 也不可讓異教徒吃。(出1243

17. 在逾越節不可吃酵母。(出133

18. 在逾越節前不可吃任何含酵的食物。(出1320

19. 在逾越節前一天也不可吃酵母。(申163

20. 在逾越節期間,民不可給他人見到存有酵母。(出137

21. 在逾越節期間,民不可藏有酵母。(出1219

22. 逾越節的首天不可工作。(出1216

23. 逾越節的第七日也不可工作。(同上)

 

23條硬蹦蹦的誡律完全沒有任何『人味』,但猶太人不是只閱

讀條文,他們看的是摩西五經,跟我們看到的沒有兩樣:

 

出埃及記第十二章

1 耶和華在埃及地曉諭摩西亞倫說、

2 你們要以本月為正月、為一年之首。

3 你們吩咐以色列全會眾說、本月初十日、各人要按著父家取羊羔、一

  家一隻。

4 若是一家的人太少、喫不了一隻羊羔、本人就要和他隔壁的鄰舍共取

  一隻、你們豫備羊羔、要按著人數和飯量計算。

5 要無殘疾一歲的公羊羔、你們或從綿羊裏取、或從山羊裏取、都可以.

6 要留到本月十四日、在黃昏的時候、以色列全會眾把羊羔宰了。

7 各家要取點血、塗在喫羊羔的房屋左右的門框上、和門楣上。

8 當夜要喫羊羔的肉、用火烤了、與無酵餅和苦菜同喫。

9 不可喫生的、斷不可喫水煮的、要帶著頭、腿、五臟、用火烤了喫。

10 不可剩下一點留到早晨、若留到早晨、要用火燒了。

11 你們喫羊羔當腰間束帶、腳上穿鞋、手中拿杖、趕緊地喫、這是耶和

   華的逾越節。

43 耶和華對摩西亞倫說、逾越節的例是這樣、外邦人都不可喫這羊羔。

44 但各人用銀子買的奴僕、既受了割禮、就可以喫。

45 寄居的、和雇工人、都不可喫。

 

猶太人亡國、被擄、歸回以後,他們真的洗心革面,鑽研  神的

話語,歷代就有不少有名的拉比向自己的族人分享他們出色的領

受。筆者對這些拉比完全陌生,亦只是聽聞一些故事,中世紀就

有一位拉比對逾越節有這樣的看法,他表示這節期不單單是記念

以色列人出埃及解除了奴僕的身份,更重要的是『愛人如己』,

受了割禮用銀子買的奴僕,他們亦有份享用逾越節的晚餐,另外

,對於無親朋的鄰舍,你知道他們的飯量嗎? 要和他們共用一隻

羊羔。這些在誡律上都沒有的內容,才是過逾越節的精義,也是

出自  神的吩咐。

 

最後有五條誡律,全宇宙中只有一個人具有這種身份去守,他就

是猶太人的王耶穌,他自己亦曾經有一個舉動去宣示先知的預言:

 

路加福音第四章

16 耶穌來到拿撒勒、就是他長大的地方.在安息日、照他平常的規

   矩、進了會堂、站起來要念聖經。

17 有人把先知以賽亞的書交給他、他就打開、找到一處寫著說、

18 主的靈在我身上、因為他用膏膏我、叫我傳福音給貧窮的人.差

   遣我報告被擄的得釋放、瞎眼的得看見、叫那受壓制的得自由、

19 報告 神悅納人的禧年。』

20 於是把書捲起來、交還執事、就坐下.會堂裏的人都定睛看他。

21 耶穌對他們說、今天這經應驗在你們耳中了。

22 眾人都稱讚他、並希奇他口中所出的恩言.又說、這不是約瑟的

   兒子麼。

 

只有猶太人的王才有資格『報告被擄的得釋放、瞎眼的得看見、

叫那受壓制的得自由、報告 神悅納人的禧年。』有關禧年的誡

律,猶太人從來未曾守過,在以下的兩節經文就可以看到他們根

本受制於現實環境,無法遵守:

 

25:41  到了禧年、他和他兒女要離開你、一同出去歸回本家、到

          他祖宗的地業那裏去.

 

36:4   到了以色列人的禧年、這女兒的產業就必加在他們丈夫支

          派的產業上.這樣、我們祖宗支派的產業、就減少了。

 

『一同出去歸回本家』和『就必加在他們丈夫支派的產業上』就

是原因,當以色列分裂成北國和南國猶大後,北國在公元前 722

年亡國,十支派在歷史的洪流中消失,而禧年是要每一個人回到

所屬支派的產業上,除了猶大支派、便雅憫及利未支派以外,其

他如流便、西緬、迦得、拿弗他利......等等都不知去向,惟有

在末世時  神將這些人招聚返回以色列地,以色列一家得救,耶

穌以彌賽亞的身份再來,統治大地,過了第一個四十九年,他便

要宣佈禧年,執行五條誡律:

 

1 第五十年(禧年)要當作聖年。(利2510

 

2.當禧年的贖罪日要大發角聲,並且釋放所有奴隸。(利258-10

 

3.在禧年間,各人的土地要歸還原有的地主。(利2524-28

 

4.在城內,賣主可以在房屋賣出一年內把房屋贖回。(利252930

 

5.進入應許之地後,以色列人應每年計算及公報安息年及禧年的年份。

  (利258

 

筆者相信本文較為清晰地去解釋『舊約』、『誡律』究竟是怎樣

的一回事,亦希望尋求『基督徒需守舊約麼』的人可以得到另一

個角度去看待這個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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