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這裏有一人比殿更大:主耶穌所說的是甚麼?
馬太福音第十二章
1 那時、耶穌在安息日、從麥地經過.他的門徒餓了、就掐起麥穗來
喫。
2 法利賽人看見、就對耶穌說、看哪、你的門徒作安息日不可作的事
了。
3 耶穌對他們說、經上記著、大衛和跟從他的人饑餓之時所作的事、
你們沒有念過麼。
4 他怎麼進了 神的殿、喫了陳設餅、這餅不是他和跟從他的人可以
喫得、惟獨祭司纔可以喫。
5 再者、律法上所記的、當安息日、祭司在殿裏犯了安息日、還是沒
有罪、你們沒有念過麼。
6 但我告訴你們、在這裏有一人比殿更大。
7 『我喜愛憐恤、不喜愛祭祀。』你們若明白這話的意思、就不將無
罪的、當作有罪的了.
耶穌時代的猶太人,對於他們來說,所有的生活,都與613
條誡律息
息相關,導致『聖殿』的神聖與重要地位,只僅次於 神,因為613
條誡律裡頭,超過一半誡命都是和聖殿有關的,例如裡頭的祭司誡律
、祭禮誡律、潔淨禮儀誡律、部份的司法誡律等等,如果沒有聖殿,
這些誡命根本完全無法執行。就算撇除這些旁枝的律例,單單指定『
聖殿』的誡命,就足以看見『聖殿』本身的重要性:
~ 以色列人必須建築聖殿。(出25:8)
~ 他們需敬重聖殿。(利19:30)
~ 他們必須時常保衛聖殿。(民18:4)
~ 利未人應在聖殿中執行任務。(民18:23)
出埃及記第二十五章
8 又當為我造聖所、使我可以住在他們中間。
利未記第十九章
30 你們要守我的安息日、敬我的聖所.我是耶和華。
民數記第十八章
4 他們要與你聯合、也要看守會幕、辦理帳幕一切的事.只是外人不
可挨近你們。
23 惟獨利未人要辦會幕的事、擔當罪孽、這要作你們世世代代永遠
的定例.他們在以色列人中不可有產業.
有關祭司的誡律有十九條,筆者只舉例列出以下兩條,去突顯如果沒
有聖殿,這些誡律如何執行?這些誡命是沒有年限的,要世世代代永
遠遵行:
1. 祭司必須每日點燈。(出27:20、21)
2. 在壇上的馨香料必須每天兩次燃點。(出30:7)
出埃及記第二十七章
20 你要吩咐以色列人、把那為點燈搗成的清橄欖油拿來給你、使燈
常常點著。
21 在會幕中法櫃前的幔外、亞倫和他的兒子、從晚上到早晨、要在
耶和華面前經理這燈.這要作以色列人世世代代永遠的定例。
出埃及記第三十章
7 亞倫在壇上要燒馨香料作的香.每早晨他收拾燈的時候、要燒這香。
8 黃昏點燈的時候、他要在耶和華面前燒這香、作為世世代代常燒的
香。
有關祭禮、獻祭的誡律和繁複的典章就有53條,亦是『永遠的定例』
,時至今天,以色列復國了,他們正找機會重建聖殿,未來亦會在聖
殿中恢復這些獻祭的誡律。筆者亦簡單地只列舉其中的兩條誡命作為
參考:
1. 大祭司必須每日獻上兩次素祭。(利6:14)
2. 祭司執行燔祭的儀式及典章。(利1:2)
利未記第六章
14 素祭的條例乃是這樣、亞倫的子孫要在壇前、把這祭獻在耶和華
面前。
15 祭司要從其中、就是從素祭的細麵中、取出自己的一把、又要取
些油、和素祭上所有的乳香、燒在壇上、奉給耶和華為馨香素祭
的紀念。
16 所剩下的、亞倫和他子孫要.............
22 亞倫的子孫中、接續他為受膏的祭司、要把這素祭獻上、要全燒
給耶和華.這是永遠的定例。
利未記第一章
2 你曉諭以色列人說、你們中間若有人獻供物給耶和華、要從牛群羊
群中、獻牲畜為供物。
3 他的供物若以牛為燔祭、就要在會幕門口獻一隻沒有殘疾的公牛、
可以在耶和華面前蒙悅納。
4 他要按手在燔祭牲的頭上、燔祭便蒙悅納、為他贖罪。
5 他要在耶和華面前宰公牛、亞倫子孫作祭司的、要奉上血、把血灑
在會幕門口壇的周圍。
6 那人要剝去燔祭牲的皮、把燔祭牲切成塊子。
7 祭司亞倫的子孫、要把火放在壇上、把柴擺在火上。
8 亞倫子孫作祭司的、要把肉塊..............
猶大南國在主前586
年覆亡,被虜巴比倫七十年後歸回,這些都是基
督徒耳熟能詳的歷史,在流亡巴比倫其間,文士興起,用心鑽研聖經
去理解亡國的因由,二百多年之後,他們還將摩西五經裡的誡命、法
度、律例、典章歸納成613
條誡律。他們定立了猶太人無論分散何處
,只要有十個男人聚居之地,必須設立會堂,會堂內必置有摩西五經
供查考、閱讀及交流,男子十三歲行成年禮,伊始每年就要讀完五經
一次。就是這樣的一個氛圍下,猶太人敬畏神,熟知誡律,由於誡律
中超過一半內容是與聖殿有關的,所以在他們的心目中,『聖殿』的
地位只是僅次於 神,任何人對聖殿不敬,幾可視為對 神不敬。現
在耶穌來了,他居然說出『在這裏有一人比殿更大』,當然就是明指
自己比殿更大,而只有『 神自己』比殿更大。這就是耶穌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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